信访工作
信访受理
    对群众来信及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转来的信访件,应统一编号,按规定进行登记,做到不漏登、不错登对信访处理结果、回复情况等应进行登记,登记做到准确无误,字迹清楚,条理分明。
领导阅批
    对群众来信及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转来的信访件,由承办信访工作的人员提出拟办意见报信访负责人审签,重要信访要报送领导阅批。
信件办理
    信访承办人员在办理信访件时,应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信访件办理完毕,要及时报送处理结果,附有关材料说明。对不能及时办理的,应书面说明情况,承办信访件,必须做到及时受理,调查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对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处理解决的信访件, 应做好解释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有关部门联系,移送有关材料,由有关部门办理。
信访回复
    复信要掌握政策,讲究策略,保守秘密,有针对性地做好疏通、引导和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