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监管和服务,实现审查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管理,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为:http://www.tzxm.gov.cn/。
受理节能报告后,平台在5个工作日内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
接受委托的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评审并提交评审意见,完成评审工作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评审不向被评审对象收取费用。
在受理节能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委托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内)形成审查意见。对审查合格的,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出具退件通知书,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