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
领导干部保密要求
不在亲属、朋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勉强谈论和泄密国家秘密;
对“三密”文件要及时阅处并签名,当天交还保密工作人员保管,不得存留过夜
涉密文件必须保存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场所,实行专人管理;
秘密文件、资料应在办公室阅办,下班前交回办公室保密人员处;
在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文件,收、发、管、阅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建立涉密文件收发、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涉密档案查阅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不准私自抄录和复制
与私人通信和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不得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涉密文件的传递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寄进行,应通过单位保密员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