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管理岗
(一)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党内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审查、论证;
(三)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四)为处置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六)根据委托,承担法律咨询服务、调查研究和评估论证等工作;
(七)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有关法治理论和法律实践学习活动的宣讲等工作;
(八)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