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管理岗
外聘法律顾问在聘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顾问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报县委、县政府予以解聘,并通报所在单位或者律师协
(一)因违反法律法规、党内法规或者职业道德而受到刑事处罚、严重行政处罚、纪律重处分或者丧失法律执业资格、专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的;(二)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的;(三)不遵守保密规定,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的;(四)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的;(五)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与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商业活动的;(六)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