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管理岗
石棉县法律顾问团实行双团长负责制,设团长2人,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兼任,负责领导石棉县法律顾问团工作,组织、协调、处理石棉县法律顾问团重要工作。设常务副团长1人,由县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协助团长工作,负责处理石棉县法律顾问团日常工作。
石棉县法律顾问团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具体承担外聘法律顾问的遴选、联络、协调、考核、奖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