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欺诈骗保岗
原则制度
    原则
    实行回避制
    保密制度
案件来源
    1.日程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2.群众举报、投诉;
    3.上级交办案件
    4.其他部门移交案件。
管辖内容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医保部门依职权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管辖争议
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情形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无效情形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违法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