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岗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建立全县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拟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组织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监督指导重要江河防汛及应急演练工作。
拟订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应急响应,负责组织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