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管理岗
监管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服务质量;
    持续提升旅游“吃、住、行、游、购、娱”要素保障,对各景区景点开展日常管理运营指导,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景区日常管理运营巡查指导,重点检查景区景点疫情防控、登记台账、环境卫生、游客中心服务接待工作,旅游厕所环境卫生等工作。
    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广播电视日常管理运营巡查指导,重点检查播出内容、综合安全等内容
    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安全指导检查,重点检查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等内容
    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公共场馆日常管理运营巡查指导,重点检查公共服务质量、环境卫生整治、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等内容
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综合执法及行业监管,进行普法宣传;
    文化领域监管
    旅游领域监管
    体育领域监管
    广电领域监管
承担假日旅游市场监督管理;
    开展假日旅游景区专项检查:旅游包车、食品安全、疫情防控、森林防火、用火用电、特种设备等综合安全检查。
    协同自规、应急、交通、卫健、消防大队等部门对旅游景区开展联合检查。
    承担节假日旅游投诉处理。
负责全县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审核、申报旅行社;
    检查旅行社(含分社、门市部)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未安排导游和领队、不按要求支付导游、领队报酬及其他违法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查出的违法性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