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值班工作职责,被县级及以上领导口头批评、被县级及以上相关单位书面通报批评、被局领导批评的,情节较轻由党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较重由党组研究决定移交派驻纪检组处理,凡是情节较重或被县级及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的,扣除当班值班补助,取消全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值班工作职责,被局领导批评教育3次以上仍不改正的,提请派驻纪检组处理。
值班人员无故不值班的,扣除当班值班补助,并提请派驻纪检组诫勉谈话,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纪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