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并跟踪掌握动态,续报情况。
    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应急响应状态。
    分级响应,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现场处置,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
    信息上报,主要包括突发事件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置后,按上级通知,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对消防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不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应急演练。
    完善消防应急物资储备
    摸排镇域内的重要消防隐患
    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未完成整改的,报告上级执法部门
维护辖区内道理交通安全秩序,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对未戴头盔、超员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
    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未完成整改的,报相关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