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严格监管辖区范围内的建成区内建筑工地、主要干道、道路施工场地和拆迁现场的扬尘污染治理,完成粉尘治理,强化监管措施;全面巡查,禁止全镇辖区内秸秆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露天焚烧;强化砂石、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管理。
水污染防治方面
抓好各村临河、临边、临沟乱丢垃圾、乱排生活污水、乱丢死猪等污染治理;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运载油类、粪便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通过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通过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确需通过的,应当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报公安部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通知水源保护区管理机构;
严禁在河道沿岸从事养殖及工业生产活动,如有发现,立即取缔。严禁向河道内倾倒生活垃圾、矿渣废料、建筑废料等,禁止向河道排放污水;清理镇域内所有河道及两侧白色污染、草垛及其它堆积物;按照“河面无漂浮物(杂草)、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要求做好保洁工作,保洁面达到100%;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保障河流的合理流量和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生态平衡;
各村每日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时收集清运各自辖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确保村庄干净整洁、环境优美,重点整治073省道、生态环线、旅游环线两旁及可视范围内白色垃圾,严禁污染水环境。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尤其医疗废弃物、工业危险废物、废旧农膜、白色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清理;
每周定时巡查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完善巡查记录台账。若发现污水处理设施不能运转或其他故障,及时上报县级相关部门及时处置,确保污水处理厂及在线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
狠抓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业养殖户、零散养殖户等农业面源污染环保工作监管,加强养殖户使用沼气、化肥池等治污设施运行监管,推进养殖户废弃物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提高全镇农业面源污染物综合治理率;严禁畜禽养殖粪污直排、乱丢死猪等行为,发现一起,严格追究一起,并按照村规民约收取环保处置费,及时通过村组公示栏、微信群通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