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监管
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天然气开采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指导煤矿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煤炭行业准入条件、行业标准,按权限审批,核准、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行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淘汰煤炭落后产能。承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指导协调煤层气开发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