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管理岗位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四十二条 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对该机关给予通报批评,由有行政处分权的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利用行政执法监督权为本单位或者个人谋取私利的;
2、失职或者越权,造成严重后果的;
3、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4、有其他违法行政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