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管理
公文起草应做到: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文种明确、格式规范
公文应当经过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联合发由所有联署机关负责人会签
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收人复审
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