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管理
构建诚信就业体系
坚持“生产经商,诚信第一”的原则,强化管理机制和追责机制。
注重抓好诚信生产、诚信管理、诚信经营,从根源上解决失信造成的相关矛盾纠纷。
建立境外务工人员权益保障对策
劳务合作合同应当载明与劳务人员权益保障相关的下列事:(一)劳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二)合同期限;(三)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四)劳务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五)劳务人员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和职业危害防护;(六)劳务人员的福利待遇和生活条件;(七)劳务人员在国外居留、工作许可等手续的办理;(八)劳务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九)因国外雇主原因解除与劳务人员的合同对劳务人员的经济补;(十)发生突发事件对劳务人员的协助、救助;(十一)违约责任。
健全境外务工人员归国保障制度
根据本地区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和劳务人员无偿提供相关服务,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