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川府发〔2015〕2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经省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