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单位及地址
法定依据
申请条件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
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办理流程 受理-发证
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证明不收工本费。(在权利不变动未产生新的登记类型的情形下,不动产权利人自愿申请换领新版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835-8857866 投诉电话 0835-8857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