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单位及地址 | |||
---|---|---|---|
法定依据 | |||
申请条件 | 异议登记申请人应当是利害关系人。 | ||
申报材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4.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
办理流程 | 受理-发证 | ||
收费依据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收费标准 |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4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4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275元。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2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835-8857866 | 投诉电话 | 0835-88577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