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单位及地址
法定依据
申请条件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且尚未登记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受理-发证
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收费标准 证书工本费:10元/本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835-8857866 投诉电话 0835-8857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