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单位及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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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
申请条件 | 当集体土地灭失、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等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 | ||
申报材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包括: (1)集体土地灭失的,提交证实土地灭失的材料; (2)依法征收集体土地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征收决定书;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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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受理-办结 | ||
收费依据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即时办结 |
联系电话 | 0835-8857866 | 投诉电话 | 0835-88577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