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单位及地址 | 石棉县农业农村局(石棉县玉泉路3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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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
申请条件 | 第二十四条 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驾驶人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时,应当随身携带。驾驶人应当于驾驶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驾驶证核发地或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申请换证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以下材料: (一)驾驶人身份证明;(二)驾驶证;(三)身体条件证明。第二十五条 驾驶人户籍迁出原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驾驶人在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申请换证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驾驶人身份证明和驾驶证。第二十六条 驾驶证记载的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或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驾驶人应当及时到驾驶证核发地或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申请换证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驾驶人身份证明和驾驶证。第二十八条 驾驶证遗失的,驾驶人应当向驾驶证核发地或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驾驶人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补发驾驶证,原驾驶证作废。 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得申请补证。 | ||
申报材料 | 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4、申请人照片 5、代理人身份证明 6、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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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
联系电话 | 0835-8862087 | 投诉电话 | 0835-8862087 |